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办公楼转让
发布:北京产交所
拍卖时间:12-3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y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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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GR2014BJ1001260(原编号:SW1412BJ00007)
转让申请与承诺
转让方名称 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7楼,总面积为1258.7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72.24平方米)的办公楼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4-03-31
资产评估值 1,162.410000(万元)
转让底价 1,162.41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4-12-04
挂牌截止日期 2014-12-31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金凤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办公楼A1702室
房产证号 金凤区字第2011016960
目前用途 办公
附属设施 无
建筑面积(平方米) 331.80
使用年限 40
已用年限 3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金凤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办公楼A1701室
房产证号 金凤区字第2011016959
目前用途 办公
附属设施 无
建筑面积(平方米) 316.60
使用年限 40
已用年限 3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金凤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办公楼A1703室
房产证号 金凤区字第2011016961
目前用途 办公
附属设施 无
建筑面积(平方米) 268.91
使用年限 40
已用年限 3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金凤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办公楼A1704室
房产证号 金凤区字第2011017346
目前用途 办公
附属设施 无
建筑面积(平方米) 269.15
使用年限 40
已用年限 3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地下车库102号
房产证号 金凤区字第2011008515
目前用途 车库
附属设施 无
建筑面积(平方米) 36.12
使用年限 40
已用年限 3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地下车库103号
房产证号 金凤区字第2011008521
目前用途 车库
附属设施 无
建筑面积(平方米) 36.12
使用年限 40
已用年限 3
土地
坐落位置 银川金凤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办公楼A1704室
土地证号 银国用(2014)第18654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11.21
用 途 商业用地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40
已用年限 6
土地
坐落位置 银川金凤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办公楼A1703室
土地证号 银国用(2014)第18653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11.20
用 途 商业用地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40
已用年限 6
土地
坐落位置 银川金凤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办公楼A1702室
土地证号 银国用(2014)第18652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13.83
用 途 商业用地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40
已用年限 6
土地
坐落位置 银川金凤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办公楼A1701室
土地证号 银国用(2014)第18651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13.19
用 途
类 型 商业用地
使用年限 40
已用年限 6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股东会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房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房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②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于合同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后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③受让标的房产后,受让方应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标的房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手续,并于交接后 10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标的房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承诺予以必要的协助和配合;④同意本次标的房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税、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交易税费按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⑤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 3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14-12-31 17:00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处置方法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向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转让标的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办公楼17层1701室-1704室及地下车库102号和103号共六项房屋建筑物,在资产评估时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分割,在评估报告出具后办理的独立的土地使用权证,故评估报告附件中未包含各房屋建筑物的土地证附件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1)金凤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办公楼办公楼A701室,房产证号:金凤区字第2011016959,建筑面积:316.6平米,土地证号:银国用(2014)第18651号,土地面积:13.19平米。 (2)金凤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办公楼A1702室 ,房产证号:金凤区字第2011016960,建筑面积:331.8平米,土地证号:银国用(2014)第18652号,土地面积:13.83平米。 (3)金凤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办公楼办公楼A703室,房产证号:金凤区字第2011016961,建筑面积:268.91平米,土地证号:银国用(2014)第18652号,土地面积:11.2平米。 (4)金凤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办公楼办公楼A704室,房产证号:金凤区字第2011017346,建筑面积:269.15平米,土地证号:银国用(2014)第18654号,土地面积:11.21平米。 (5)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地下车库103号,房产证号:金凤区字第2011008521,建筑面积:36.12平米。 (6)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地下车库102号,房产证号:金凤区字第2011008515,建筑面积:36.12平米。
2、本项目所涉房产为按揭贷款购买,截至2014年12月2日,尚有210.133352万元按揭贷款未还,本项目转让方已与银行沟通,并征得银行同意在按揭贷款还清后对房产证进行解押,不会因所欠银行按揭贷款影响办理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如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将全部交易价款汇入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后,转让方负责将全部贷款还清并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3、该标的房产无对外出租情况,不涉及优先购买权问题。
4、所述标的房产按照现状整体转让。
5、其中本标的中所涉及地下车库102号及103号无土地使用权证。因本地区地方政策规定地下车库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分割事宜时地下车库未获得相应证件。
6、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本项目,需缴纳成交金额5%的服务费,保证金、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的结算均通过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办理,请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程序。
7、其他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会员机构名称
会员联系人
会员联系电话
北交所所属部门 中央单位业务一部
北交所联系人 廖一丹
北交所联系电话 01066295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