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坐落于台州市椒江区金谷公寓11号楼一单元602室房屋及车房的公告(第二次拍卖)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月20日10时至2014年1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网址: http://sf.taobao.co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在台州市椒江区金谷公寓11号楼一单元602室房屋及车房。房屋建筑物面积142.12平方米,共6层,位于第6层,规划用途为住宅,另有车房一间13.71平方米。房屋装修为简单装修,地面为木地板,内墙乳胶漆,水电设施、卫生设施齐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56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69年2月4日,用途为住宅用地。(房屋所有权证号020932,土地使用权证号:椒国用(2004)字第000245号)
起拍价:92.08万元,保证金:19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月17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暂定于2014年1月17日上午九点组织统一看样,集合地点:椒江法院A315办公室,联系人:黄法官。联系电话:0576- 88108013)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19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月29日10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户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农行解放路支行,账号91020104000100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 台州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 0576-88108013 ,监督电话0576-88108036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云西路233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