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时整,在梧州市西江路鸳江丽港6号楼5层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对以下标的按现状公开拍卖:
梧州市机场路8号第12-7幢房屋,建筑面积为300.54平方米;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参考价:人民币108.19万元。
展示时间:2015年 11月13日至2015年11月16日。
竞买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17时前(以款到账为准)把保证金汇入法院账户(账号:20314001040002767,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梧州分行金祥分理处,注明用途:[2015]梧法拍字第178号的保证金),并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有关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拍卖会,视为弃权。
法院监督电话:0774-2813762
公司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66号上东国际T2栋2203室
联系电话:0771-5348832 18977082042 康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