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26日10时至2015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句容市开发区玉清小区38幢602室及附房房产,602室建筑面积106.11平方米,所在楼层为第6/6层,混合结构,住宅用房,普通装修;建成于2003年,产权证号:句房权证开发区字第025405245号,登记日期:2003年12月3日。附房建筑面积8.51平方米,无证,毛坯。起拍价:44.5万元,保证金:9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1月26日17时止接受咨询(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事先与句容市人民法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5年11月20日15时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2月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句容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句容市支行,账号:3200175733605084329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苏)苏地行RY(2015)房估字第40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0511-87996201 15189192356(谢)
监督电话:0511-87996153、0511-87996121
联系地址: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