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于2015年11月19日10时在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51号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对位于:
瓦房店市永宁镇永宁村房屋(权证号为瓦房权证非住宅字第60003262号,建筑面积396平方米)及所占用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瓦国用【2004】第0357号,面积132平方米)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
上述标的评估价为人民币201.17万元。{具体见大连鼎泰昌隆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昌隆房估字(2015)DF117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本场拍卖会开通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
展示时间:2015年11月4日-11月18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方式:王女士 13998681839、0411-82591598。
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包括网络竞买人)请于2015年11月18日15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支票以到账为准,账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83775605)。交纳保证金后请于2015年11月18日16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李国栋、张梦杰、李兆阳、姜景凤及相关权利人参加拍卖会。
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