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5年11月17日10:00在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51号巾帼大厦B1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对位于庄河市城关街道向阳管委会光耀委新华22号三层304号房屋(权证号为庄房权证庄私字第200804894号,建筑面积58.76㎡)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评估价为人民币22.82万元,保证金为5万元。(本次拍卖会开通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
展示时间:2015年11月9日~11月11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电话:0411-39751202 15840810116 王先生
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1901室
注意事项:有意竞买者(包括网络竞买人),请于2015年11月16日15时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保证金或汇入其指定账户(支票以到账为准,账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83775605),交付保证金后请于2015年11月16日16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毕伟、毕勇、钱淑艳及相关权利人参加拍卖会。
本次拍卖活动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监督电话:0411-8377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