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云梦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9日10时至2016年1月9日共计61天时间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三羊南街10号院26号楼-1至3层06建筑面积为539.18平方米的住宅、设备用房、自行车库,北京市大兴区三羊南街10号院32栋-1层278号、279号、280号车位建筑面积为175.53平方米的车位。
变卖价:165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本次变卖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015年11月9日至11月29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11月28日10时至2015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将进入本次变卖第二阶段;
2015年11月29日至12月19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12月18日10时至2015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将进入本次变卖第三阶段;
2015年12月19日至2016年1月9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统一竞价时间为2016年1月8日10时至2016年1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在本次变卖三个阶段中,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金额不变。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四、本变卖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竞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可成交。变卖一人报名出价即可成交,有两人以上报名参与竞价的,价高者得。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云梦县支行 户名:云梦县人民法院 账号:1751950104000307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该世联估字BJ2015-Z08008号价格咨询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区 0712-4226035 (陆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712-4221627(王组长)
联系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龙岗路9号
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