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拍卖标的物:
汝州市安国路天瑞小区3号楼2单元3楼西户房产,房屋面积134.7㎡,房屋所有权证号:汝房权证汝州市字第2013000074号,登记时间:2013年3月12日,总层数5层,所在楼层3层。
评估值407300元。起拍价4073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5 年10月25日起至2016年 1月11日16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月19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汝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汝州市农商银行,账号:0000000000267126001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查询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豫英成评报【2015】11-1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375-6893992,15737547115 张法官
监督电话0375-2761110
联系地址:河南省汝州市广育路108号
汝州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